关于做好2021年度慈善教育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预备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慈善教育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在校本科生修读公益慈善管理专业方向,奖励成绩优异且热心公益的学生,中心决定开始启动2021年度慈善教育奖学金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慈善教育奖学金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励金额为3000元

二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元

三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

四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500元


二、慈善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

第七届公益班学生(2021届)


三、慈善教育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学科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慈善活动,并将所学专业知识运用于活动之中。

3.在国内外包括且不限于公益慈善、CSR等相关领域较高水平就业。

4.国内外高校继续升造。

5.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公益服务意识和慈善创新精神。


四、时间安排与评审程序

1.5月下旬,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慈善教育奖学金申请表》,随证明材料(就业情况、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明电子版)发送至bnucsjyzx@163.com。涉及到成绩平均分、排名、出席情况相关数据由中心统一发布。

2.6月上旬,中心综合学生成绩绩点、课程修读完成率、出勤、实习、就业与升学等客观指标以“就业质量为导向、兼顾学业表现”为原则进行评审,鼓励在公益慈善、CSR、媒体、政府、国企、民营企业、外企等领域高水平就业。

3.6月中旬,公示。

4.6月下旬,毕业典礼暨颁奖典礼。


五、相关要求

1、奖学金评定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特别是就业、升学等标志性成果材料。

2、本年度慈善教育奖学金与优秀毕业生等奖项均安排在5月下旬申请,6月上旬评审,6月下旬随毕业典礼表彰,正式通知以及相关表格另行通知。

3、以上奖项原则上名额不限,达到条件即可评选,评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就业/升学、学业成绩、课程修读完成率”三项客观指标确定等级,并结合“实习、出勤、赛事活动以及其他综合”情况确定等级的调整幅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