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实习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0年06月1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位同学:

支持与鼓励同学在公益慈善等相关行业领域实习,中心对修读公益慈善管理专业方向辅修选择相关领域实习的同学,提供5个月以内实习补助。就做好2020年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实习管理条例》的规定,指导老师指派、过程监控、成绩评定、安全教育等具体工作由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中心不承担实习资助以外的其他责任。

2.第届、第届公益班同学在本年度参加实习可申请实习补助,实习一般可安排在寒暑假,毕业生不受限制。

3.实习补助标准500元/月,在读期间最高可申请补助5个月,不足一月时间的按照17元/天工作日核算

4.实习补助申请流程为:(1)填写《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实习补助申请表》及附件材料;(2)提交至中心,由中心进行审核;(3)由中心造表制定补助方案提交至财务处;(4)每月下旬发放上月实习补助;(5)实习结束后提交《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实习考勤表》。

5.申请实习补助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实习补助申请表》;(2)机构简介(包含且不限于名称、性质、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主要业绩与社会影响等);(3)境外非政府组织中国代表机构需附登记证书或备案材料。以上材料表格在中心网站下载栏目可下载。

6.以上条款所指公益慈善等相关领域指与公益慈善有紧密关系,包括且不限于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国际NGO、社会企业、CSR部门、中介咨询服务组织、媒体、政府部门,具体由中心负责对实习单位进行审核。

7.实习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实习考勤表》至中心,实习考勤表需标注工作时间、由实习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并签字盖章。中心对实习期间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核。

8.实习经历纳入卓越奖、慈善教育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具体以中心备案数据为准

9.当前正值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在异地实习特别是疫情风险地区(如北京市)的同学,务必提高警惕,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10.中心全年可接受实习申请,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承办人:王勃凯老师,07566126767,邮箱:burkhard@foxmail.com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  

20206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