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考勤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严格课堂考勤是规范教学秩序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中心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一项重要指标。中心近年来实行纸质版假条的请销假模式,未能及时与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关联,导致教师考勤与中心考勤信息不对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获得批准方为有效。因此,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假范围

(一)病假。学生因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请假时必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事假。学生因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有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请假需由班主任先核实情况。

(三)公假。学生因代表学校、学院、中心参加专业竞赛,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请假时必须提供主办单位或学校相关部门的参赛证明以及家长同意函。

二、请假程序

(一)事前请假(病假、事假、公假)。发生请假事由→通过电话、短信向班主任请假→同意请假后到班主任处填写正式《请假条》(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班主任签名→涉及到事假与公假,需由中心主任加签意见→将正式《请假条》交给班长,上课前向任课老师出示。

(二)事后补假(仅限于突发疾病)。发生突发疾病通过电话、短信向班主任请假→请假结束三天内到班主任处填写正式《请假条》(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班主任签名→依次向任课老师出示假条,说明情况。

三、任课教师考勤

(一)考勤管理系统。所有课程考勤请在“教学管理系统”http://tm.bnuz.edu.cn/ui/login上进行考勤,用户名及密码与教务管理系统一致,如有问题,可以与中心教务联系。

(二)考勤记录。任课教师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教学过程-点名”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勤,一般分为旷课、迟到、早退、调课四类别,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按照旷课处理请各位老师按照学校规定从严要求。

(三)请假。凭《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学生请假条》“第三联”到任课教师处作请假说明,可消除旷课记录,未提供假条者直接登记为旷课。

(四)考勤结果运用。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登陆“教学管理系统-教学过程-教学班考勤”导出考勤记录,并根据出勤情况核算平时分,考勤是对学生课堂纪律的基本要求,不得将考勤作为平时成绩的给定依据,如有旷课、迟到、早退现象直接扣平时分。旷课达课程总时数九分之一或缺课达课程总时数四分之一,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经认定取消考试资格的,成绩记为0分,注明“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及时核对考勤的公示。中心每月月末将公示本月的考勤结果,因涉及到评奖评优等核心利益,请及时核实,如有争议的考勤记录,请及时与班主任进行沟通核实。

(二)重视考勤结果的影响。考勤结果是中心评奖评优,特别是评选奖学金、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出勤记录将按照一定权重计入评选总分。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宋庆龄公益慈善教育中心

                      2018年10月11日